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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八十五年 江國慶案,軍方偵訊小組以驚人的破案效率,於八十六年對江國慶執行槍決,死前,江國慶還說著「我沒殺人」。馬英九為當時法務部長。

民 國八十年 蘇建和案,蘇建和、劉秉郎及莊林勳以「結夥強盜、強姦、殺人」等罪名宣判死刑,王文孝接受軍法審判死刑定讞,此案僅靠檢察官崔紀鎮勘驗筆錄上記載之證物: 廚房中菜刀及菜刀上的毛髮,以及血指紋印三枚;浴室中毛髮數根,就判定。此案纏訟二十年。馬英九於八十二年出任法務部部長。

 

民國一百年,江國慶案,由臺北地檢署傳喚許榮洲到 案說明,經由檢察官訊問後,許榮洲坦承犯下空軍女童性侵命案,至此,江國慶一案成了社會關注之焦點,大家都說「怎麼會這樣」、「好可憐」、「希望類似事件 不要再發生」。馬英九總統更於民國一百年二月一日,至江國慶家向他的老母親慰問說:「我民國八十六年,我在當法務部長的時候,就是國慶發生事情的那時候, 我就覺得這個案子有問題,所以就有把它擋下來。像那個蘇建和案也是一樣,以後政府不會再發生這種事情了」

 

社會之我不知情, 在此得到最大的彰顯。試問,在此之前,有誰關心過蘇案和江案?江國慶的老父親在生前為兒子奔走,蘇建和三人二十年來也都為了自己的案子汲汲營營,有人關心 過嘛?每每播放島國殺人紀事、討論廢死,那些說:「殺人犯就是該死」的人都去哪裡了? 社會的不知情然後在事過境遷(甚至法律追溯期都過了之後),才對當時蒙受不白之冤的人等說:「對不起」,一條人命只值一聲對不起,家屬一輩子的傷痛、奔 波,只是要換來總統到家中的一次訪視嘛?我想不是吧!

 

淚流滿面的老媽媽、為官司訴訟搞到形影憔悴的人們,有人事要追求那「遲來」的正義嘛?他們要的只是從一開始就不應該消失的正義,是從一開始就應該給他們清白的司法,是在開了那一槍前就應該好好聽聽「我沒殺人」的那顆心啊。

 

遲來的正義不是非正義,而是這遲來的正義,還是遲了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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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lushash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